西安中国画院关于协助开展陕西省美协会员普查工作的通知

2016-07-07 10:48:04 djx526 205

画院全体画家:
      接陕西省美协通知,为配合省美协组织开展陕西省美术家协会第一次会员普查和陕西省美术家协会会员名录编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1950-2016年加入陕西省美术家协会的所有美术工作者。
二、普查要求和内容:
  1、画院负责所有院聘画家的普查以及普查通知的转发。
  2、画院配备2名普查员,负责本单位会员普查和编委会衔接工作。
  3、画院画家请自行前往陕西省美协官网http://www.mxarts.com/index.aspx?lanmuid=67&sublanmuid=572&id=798下载《陕西省美术家协会第一次会员普查表》(下称会员普查表)填写完成后交至画院业务办公室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1寸彩色照片1张、中国美协或陕西美协会员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同时交至西安中国画院业务办公室。
  4、会员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画院不会对外提供、泄露,用于会员普查和名录编写以外的目的。
  5、普查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艺术专长、民族、出生年月、入会日期、工作单位等情况,详见《会员普查表》所列内容。
  6、普查结束后由画院统一填写普查总结报告。对于已故、失联、移民、移居、严重违纪及刑事处罚等会员的详细情况予以文字说明。
三、普查数据的汇总、管理:
     画院普查结束后交由编委会办公室负责进行会员普查数据整理,建立数据库。并对会员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普查数据处理结束后,由编委会办公室交由陕西省美术家协会统一存档,汇编成册《陕西省美术家协会会员名录》。
四、普查时间:
  请画家老师在2016年9月25日前将普查表填写完成,交与画院业务办公室。
五、联络方式:
  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4号西安中国画院4楼业务办公室
     普查员:孙宏涛   刘畅
     联系电话:88221057
    表格下载网站:http://www.mxarts.com/index.aspx?lanmuid=67&sublanmuid=572&id=798
    如没有条件下载表格的老师,也可自行到画院业务办公室领取。

西安中国画院
2016年7月6日